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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完美体育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8-14 09:21人气: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在对2021年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以国内和国际口径税后利润两者较低者为准,故采用人民币25,948,191,708元进行利润分配。在充分考虑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建议按照当年归属于股东净利润25,948,191,708元的60%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总计人民币15,568,915,025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91,507,138,699股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70元股息(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期,世界正加速进入数字化全连接的智能时代。信息通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行业,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进入数字经济时代,电信运营商积极把握全球信息通信业发展趋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作为职责使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

  赋能转型能力持续增强。习强调,“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电信运营商充分把握5G、AI、云等数字技术能力,推动行业应用规模化发展,为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提供坚实支撑。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突破。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是全球研发投入最集中、创新最活跃、应用最广泛、辐射带动作用最大的技术创新领域,是全球技术创新的竞争高地。电信运营商将不断推进科技创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自觉肩负起光荣历史使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网络安全愈发重要。随着新技术新应用的大规模发展,数据泄露、网络诈骗、勒索病毒、安全漏洞等网络安全威胁日益凸显,网络安全工作面临新的风险挑战。电信运营商将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维护经济社会稳定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化。习指出,“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策。”电信运营商加快推进5G基站和数据中心的节能、绿色改造,积极推动网络共建共享,深挖绿色发展潜力,强化绿色赋能,助力社会节能降碳。

  报告期内,多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的颁布实施,对行业的发展和合规运营提出了新的要求。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数据安全法》要求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加强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021年7月30日,国务院颁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要求运营者要依照该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基础上,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攻击和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或公开个人信息、跨境转移个人信息等环节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2021年11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加快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系统部署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有效推进网络提速提质,着力强化新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建立完善新型行业管理体系,持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增强行业抗击风险的能力水平,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全面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推动新发展格局尽快形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早日实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2021年12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颁布了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公司将认真落实新出台、新修订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同时也积极跟踪研究即将出台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保证相关业务运营行为合法合规,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2021年,公司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实施“云改数转”战略,坚持积极进取的市场发展策略,以5G引领个人信息化升级,持续提升5G运营能力;融合“千兆宽带+全屋WiFi+天翼高清+智家应用”,加快家庭业务向数字生活服务升级;以“融云、融安全、融5G、融数、融智”为抓手,打造综合智能的场景化解决方案,推动产业数字化加速发展。2021年,公司移动用户达到3.72亿户,用户净增连续4年保持行业领先,5G套餐用户渗透率到达50.4%,有线亿户,全屋WiFi、天翼看家等智家业务用户渗透率快速提升,产业数字化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989亿元,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9.4%,增速较2020年显著提升。

  有关公司详细业务情况分析请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的各领域全过程,推动社会迈向智能数字时代,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公司积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战略机遇,实施“云改数转”战略,深入推进云网融合,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基础业务和产业数字化业务双轮驱动,经营发展显著提速。年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A股,实现沪港两地上市,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与用户市场紧密结合,科技创新、生态合作等领域战略性布局初步完成。公司助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积极承担网信安全、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社会责任,持续为股东、客户和社会创造价值,以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342亿元,同比增长11.3%,其中服务收入为人民币4,028亿元,同比增长7.8%,剔除出售附属公司的收入影响1后,同比增幅达到8.1%,增幅连续5年高于行业平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9.52亿元,同比增长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0.44亿元,同比增长19.2%,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31元2。资本开支为人民币867亿元。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努力增强盈利和现金流创造能力,有效管控资本开支。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后,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建议公司2021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本年度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3的60%,即每股人民币0.170元。同时,公司将自2022年起宣派中期股息,并在A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逐步将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提升至当年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的70%以上,与广大股东共享发展成果,持续创造更多价值。

  2021年8月20日,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阔步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公司将以发行A股上市为契机,利用更宽的融资渠道,拓展更广的生态合作,实施更灵活的激励手段,全面实施“云改数转”战略,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建设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持续深化企业改革,增强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开展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生态合作,积极构建5G、云计算、网信安全、人工智能、工业智能制造等领域的产业生态,不断强化综合智能信息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型、科技型、安全型企业,全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公司实施“云改数转”战略,以客户为中心拓展综合智能信息服务,打造科技创新核心能力,构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强强联合、开放合作的产业和资本生态,改革体制机制,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公司持续提升5G覆盖和网络质量,创新天翼云手机终端生态,丰富5G应用和权益体系,推出5G云套餐,以极致融合优化用户业务体验,促进个人新兴信息消费需求升级,持续释放新一轮流量红利,驱动移动用户规模和价值持续提升。2021年,移动通信服务收入为人民币1,842亿元,同比增长4.9%,移动用户达到3.72亿户,用户净增连续4年保持行业领先,天翼云VR、云游戏、超高清、天翼云盘和5G视频彩铃等特色应用快速发展,价值贡献初步显现,移动用户ARPU为人民币45.0元,同比增长2.0%,5G套餐用户渗透率达到50.4%,保持行业领先。

  公司依托云网融合能力优势,融合“千兆宽带+全屋WiFi+天翼高清+智家应用”,以智家平台汇聚内容应用和泛智能终端产业生态,推动智能家居产品互联互通,持续丰富数字生活服务内涵,提供全屋智能定制服务方案,促进生活消费品质升级。公司加快从智家场景向智慧社区、数字乡村拓展,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出社区安防、社区管理、居民服务等产品及应用,推进智慧社区打造;推出乡村治理、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等产品及应用,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实现融通互促、联动发展。2021年,公司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收入达到人民币1,135亿元,同比增长4.1%,有线亿户,全屋WiFi、天翼看家等智家业务用户渗透率快速提升,智慧家庭收入同比增长25.1%,宽带综合ARPU达到人民币45.9元,同比增长3.4%。

  公司深度融合数字经济要素与实体经济,以“融云、融安全、融5G、融数、融智”为抓手,打造综合智能的场景化解决方案,积极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公司5G定制网广泛服务于各垂直行业,创新商业模式丰富落地;天翼云全面升级为分布式云,数字化平台加快模块化演进,集成业务核心能力显著增强,公司新增IT系统实现100%云化,存量IT系统99%完成云化改造,全部由天翼分布式云承载,IT云化提质降本增效成效显著,推动客户加快“上云用数赋智”。2021年,公司产业数字化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989亿元,可比口径4同比增长19.4%,增速较2020年显著提升。

  公司5G定制网商用项目已覆盖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的全部15个重点行业,全年落地项目超过1,200个。“致远、比邻、如翼”三类定制网充分发挥5G广连接、高速率、低时延和数据安全等特性,赋能工业互联网、融媒体、智慧城市、智能采矿、车联网、智慧医疗、智慧港口等行业。通过各类虚拟定制网,满足社会各类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需求,大幅提升了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有效解决了特定行业网络建设复杂、作业环境艰苦、安全风险大等难题,助力垂直行业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升级。同时,5G网络的深度覆盖推动城市治理、医疗、教育、信息消费等领域的信息化革新,助力数字中国的建设进程。

  随着数字经济繁荣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个人和家庭数字生活激发出旺盛的上云需求,天翼云凭借云网融合、自主可控、属地服务和安全可信的整体优势,市场拓展成效显著。2021年,天翼云实现核心技术突破,全面升级为分布式云基础设施、操作系统和产品能力,丰富边缘云产品和解决方案,将算力延伸至边缘节点,满足数据驻留和超低时延等新兴应用场景需求,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强化,在政务、公共事业、互联网、工业制造等领域,赢得多个亿元以上云业务和CDN业务项目订单;天翼云盘打造安全可靠的云存储服务,引入多家头部应用和内容服务伙伴,满足个人和家庭日益丰富的数字生活需求。2021年,天翼云收入实现翻番,达到人民币279亿元,稳居业界第一阵营,保持政务公有云市场的领先地位。公司加强数据中心规模集约发展,IDC收入达到人民币316亿元,市场份额继续保持行业第一。

  公司持续提升云网安全防护能力,多个省级公司入选工信部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规划构建覆盖31省云网边端的安全能力池,逐步实现安全能力按需随选和弹性部署;规划构建架构统一、逻辑一体的安全中台,逐步实现数据集约、能力集约、管理集约。安全产品和服务持续拓展,通过集合云网、安全和数据资源优势,打造网络安全防护平台,提供业界领先的定制化安全服务,“云堤”系列网络安全防护平台及服务广泛应用于金融、教育、媒体、能源、互联网等十余个行业的近万家客户。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天翼安全大脑、等保助手、量子密话、网络反诈等系列产品与服务,打造端到端复合安全投放能力,面向政企客户提供一体化、全场景的安全防护解决方案;充分发挥网络流量调度优化能力,面向个人和家庭市场提供天翼防骚扰和安全管家等产品,营造绿色、安全的通信和上网环境。

  公司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向科技型企业迈出实质步伐。RDO科技创新研发体系布局全面完成,并正在将网络、AI、安全、量子等关键核心技术贯通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发和运营式开发。推进核心技术自主掌控,天翼云4.0、5G边缘网络、新一代云网运营系统、VoLTE量子密话、基站和机房AI节电等技术创新取得突破,自研5G视频彩铃平台全面部署。加快科技成果转化,33项成果全面转化落地;超80个小微创新成果通过共享平台模式实现共享和复制。全年主导及联合主导完成46项国际标准,国内发明专利和PCT申请数量分别增长2倍和8倍,完美体育科技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广泛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创新,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创新合作。强化科技队伍建设,全方位培养引进科技人才。

  公司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以客户感知和业务场景驱动云网精准建设,打造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

  深入推进与中国联通的网络共建共享,在用5G基站数量超过69万站,5G网络覆盖至全国所有市县和部分发达乡镇,持续扩大4G网络整合与资源共享,网络质量和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累计节省网络投资超过2,100亿元,每年节约网络运营成本200亿元;加快光网建设,强化千兆引领和300M普及,持续提升光网能力;协同推进高中低速物联网,推出天通物联网,为客户提供天地一体、星网融合、万物互联的智能综合信息服务。融合云、网、AI等能力,建设“1+31+X”架构的天翼视联平台,打造覆盖31省的标准化视频能力,面向个人和家庭客户推出天翼看家等标准化产品服务;面向政企客户推出标准化产品叠加行业信息化应用的定制解决方案,满足垂直行业的智能安防需求。

  公司依照网络资源按云所需、网络调度随云而动、网络和云一体部署的原则,优化承载网络架构,建成覆盖全国、全球容量最大的ROADM全光传送网,围绕业务发展扩大新型城域网部署规模,加快核心节点向大型园区迁移,重点园区一跳直达骨干;随云建设云网POP,实现云网能力标准化、模块化同步上线、开通;加快推动传统网络转控分离和能力云化,推进IT上云,强化业务集中管理和效能提升;建设新一代云网运营系统,提升网络智能化水平,实现“云在哪里,网络部署在哪里”,业务一站受理、一点开通、灵活定制;构建覆盖云网边端的安全态势感知能力体系,筑牢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底座。

  公司围绕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和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布局,全方位部署数据中心、DCI网络、算力和天翼云,前瞻性布局算力网络。公司拥有超过700个数据中心,对外提供服务机架规模达到47万架,其中近80%部署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4个重点区域,形成2+4+31+X+O的资源布局,与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布局高度契合;公司打造出业界领先的数据中心高速互联网网络,CN2-DCI、政企OTN覆盖所有八大枢纽节点及全国主要城市数据中心,骨干网带宽超过300T,建设总长达32万公里的四区六轴八枢纽多通道光缆网大动脉;公司把握算力需求爆发性增长趋势,在全国范围部署层次化算力,持续提升“2+4枢纽节点”和31省的规模算力,不断丰富边缘近场算力和客户现场算力,算力总规模达到2.1E FLOPS;天翼云升级为分布式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出ACS 、ECX、iStack等边缘云系列产品,加快全栈技术自研,推出自主可控的天翼云新一代云平台CloudOS4.0和云服务器操作系统CtyunOS、分布式数据库TeleDB,联合技术、应用、服务和渠道生态合作伙伴,打造全栈产品和服务。

  公司积极构建互利共赢的生态圈,转变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公司强化战略协同,以A股发行为契机,引入20家战略投资者,聚集了产业链上游核心能力企业和下业应用企业,覆盖了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区域,在5G行业应用、数字生活、区域协同、云网融合和网信安全等领域,深入开展研发、解决方案、服务和资本等方面的合作。深化网络共建共享,推进行业联合集采,积极维护行业价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重点业务板块的生态合作,以5G创新联盟、联合创新中心和开放实验室推动5G技术、产业、终端的创新研发。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股权多元化改革,公司与四家大型国有企业签订增资扩股框架协议,整合云计算生态资源,进一步增强在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垂直行业等产业数字化领域的市场拓展能力。

  公司全面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持续提升下属子公司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实现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员工能进能出,激发广大员工创新发展活力,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薪酬向科技和产业数字化领域倾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向近8,000名核心骨干员工授予股票增值权。持续深化专业公司改革,成立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数字生活公司、组建安全公司、全面推进系统集成公司“科改”进展,在深圳公司开展授放权改革试点,在成都推进区域性专业公司建设。政企改革推向纵深,优化行业BG运作模式,推行“揭榜挂帅”用人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政企团队活力;打造产业研究院,自主研发数字化平台,汇聚、输出原子能力,提升解决方案和属地化的集成交付能力,公司在政企市场的运营活力和信息化拓展能力显著增强。

  公司坚守初心使命,在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注智赋能。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全球最大的5G SA共建共享网络和全球运营商最大规模云;圆满完成重要活动保障,完成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通信保障任务;积极做好网络安全治理,持续提升企业网络安全能力水平,保障客户服务安全。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拓展场景化的综合智能信息服务,着力打造数字娱乐、数字家庭,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和数字乡村建设,持续丰富数字生活服务内涵;加强数字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赋能千行百业;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普遍服务,荣获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全面打造“中国电信值得信赖”的口碑形象,综合满意度保持行业领先,有效申诉率行业最低。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关心关爱员工,努力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建成“爱心翼站”6,000余家,提供有温度的公益服务;借助新兴信息通信技术,助力科技抗疫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施碳达峰、碳中和“1236”行动计划,通过网络共建共享,年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600万吨;积极打造绿色供应链,助力低碳生产、绿色生活。

  公司秉承优良、稳健、有效的企业治理理念,持续健全内控制度,提升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确保企业运营符合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同时,公司统筹推进下属公司的治理制度建设,构建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2021年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持续努力得到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可,并获得多项嘉许,在《机构投资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亚洲最佳企业管理团队”评选中,连续十一年获投资者评选为“亚洲最受尊崇企业”,并荣获“最佳整体ESG”、“最佳投资者关系计划”等多项殊荣;在《财资》(《The Asset》)“2021年ESG企业大奖”评选中获颁发“杰出环境、社会及管治企业金奖”;在《亚洲企业管治》(《Corporate Governance Asia》)第十四次评选为“亚洲最佳公司-企业管治典范”殊荣;在《Asiamoney》“2021年亚洲杰出企业评选”中获选为“香港最杰出企业-电信服务”;在《彭博商业周刊/中文版》“ESG 领先企业大奖2021”评选中荣获“ESG领先企业大奖”。

  当前,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正在推动社会加速迈向智能数字时代,数字经济蕴含广阔空间,人工智能进入发展加速期,通信行业发展迎来了历史新机遇。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进程中,行业增长驱动力将从基础连接转向数字化服务创新,科技创新将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绿色低碳发展是企业高质量发展必由之路。2021年我们取得了“十四五”良好开局,2022年我们将紧抓数字经济发展的宝贵机遇,全力以赴推动高质量发展,共同开创信息通信行业新局面。

  展望未来,公司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抓当前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实施“云改数转”战略,强化关键核心领域的研发攻关,优化科研机制,强化科研人才队伍,加大科研资源投入;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运营体系,着力打造智慧共享的新型数字生活;全面深化网络共建共享,筑牢“陆海空天”全域网络连接优势,发挥前瞻性资源布局的领先优势,全力推进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算力网络,建设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生产全流程、各环节,提升绿色运营水平,赋能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构建高效安全的运营体系,筑牢数字安全屏障;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员工创新活力,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深化资本生态布局,加快转变发展和增长方式,与股东共享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果!

  1、公司于2021年4月完成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天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出售;

  2、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以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的加权平均值844亿股计算;

  3、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21年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259亿元;

  4、2021年产业数字化增长率以2020年和2021年产业数字化收入均按照剔除出售附属公司的收入影响后计算。

  2021年,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升级产品、提升服务,不断满足个人、家庭客户的数字生活消费升级需求和企业客户的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全力以赴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42亿元,同比增长11.3%;其中服务收入为人民币4,028亿元,同比增长7.8%,剔除出售附属公司的收入影响后,同比增幅达到8.1%,增幅连续5年高于行业平均。

  公司积极抢抓5G业务发展窗口期,坚持5G引领个人市场发展。持续丰富5G套餐内涵,发挥“云网融合”优势,在业内率先推出5G云套餐,通过“连接+云盘”为5G客户提供安全、可信的云服务。持续优化应用内容及体验,加大5G应用规模拓展,视频彩铃、超高清、云VR/AR、云游戏、云手机等应用快速发展、初具规模,户均流量不断提升;不断优化权益运营体系,向客户提供“更便利、更优惠、更智能、更安全”的数字化权益产品和服务。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网络配置,提升网络覆盖,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5G网络体验及服务。2021年,公司移动用户达到3.72亿户,净增2,141万户,用户市场份额持续提升;移动用户ARPU为45.0元,同比增长2.0%;5G套餐用户达到1.88亿户,渗透率达到50.4%,保持行业领先;5G网络客户2021年12月DOU达到24.1GB。

  公司积极把握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持续升级家庭业务服务,不断满足家庭客户综合信息化需求。加快推动家庭客户宽带速率的全面升级,千兆用户渗透率不断提升。继续发挥智家业务先发优势,持续优化服务,提升产品能力,加快推动智家产品规模发展,天翼看家、全屋WiFi用户规模保持行业领先。积极抢占数字生活制高点,加快推动智慧家庭向全屋智能升级,为家庭客户提供全屋智能网络、智能家居等定制化服务。加快推动家庭业务与公共服务联动的数字化升级,在业内率先发布数字乡村白皮书,持续升级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平台功能,为社区和农村客户提供智能管理、智能监控、智能安防等丰富的数字化服务。2021年,公司宽带用户达到1.70亿户,净增1,118万户;宽带接入ARPU同比实现正增长;智慧家庭收入同比增长25.1%,智慧家庭业务拉动宽带综合ARPU提升至人民币45.9元,同比增长3.4%。

  公司充分发挥云网融合优势,以“融云、融安全、融5G、融数、融智”为抓手,积极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提升云产品能力,天翼云升级为分布式云,打造云网融合、自主可控、属地服务和安全可信等差异化优势,保持良好的市场品牌认知度和政务公有云市场的领先地位。加快云网融合产品发展,完美体育发布OTN精品专线、FIRST专线等一系列具有领先开拓性的产品,推动多云接入、多云互联、DCI的快速增长。加快提升行业解决方案能力和交付能力,持续深入推进政企体系改革落地,进一步细分行业BG,深入研究行业客户需求,打造近30个集团重点行业数字平台,提供综合智能的场景化解决方案,做强属地集成交付队伍及能力,以行业平台、5G定制网和物联网为抓手,广泛服务于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和垂直行业。2021年,公司产业数字化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989亿元,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9.4%,增速较2020年显著提升。天翼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达到人民币279亿元,实现收入翻番。

  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研发设计数字化、生产运营智能化、经营管理一体化、客户服务敏捷化、产品协同生态化等数字化管理水平。持续加快数字化销售中台建设,实现产品快速加载、用户自主消费和业务跨域受理,为线上线下各类触点赋能。持续推进数智化营销服务能力提升,加强数据标签应用,提升AI驱动数智营销服务能力,构建用户精准画像,营销成功率、营销资源使用效益和客户感知显著提升。加快数智化服务能力升级,构建智能化、在线化客户服务能力,实现服务效率和客户感知双提升。2021年,公司综合满意度保持行业领先。

  公司坚持“网是基础、云为核心、网随云动、云网一体”,加快推进云网融合、绿色低碳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5G建设,深入开展共建共享,在用5G基站数量超过69万站,5G网络覆盖至全国所有市县和部分发达乡镇,前后端联动建设5G定制网,打造行业应用最佳实践。深入推进光网建设,持续提升光网能力,建成覆盖全国、全球容量最大的ROADM全光传送网,围绕业务发展扩大新型城域网部署规模。强化云网基础能力建设,围绕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和一体化数据中心布局,全方位部署数据中心、DCI网络、算力和天翼云。云资源实现“2+4+31+X+O”布局,是国内第一家实现“一省一池”的云服务商,统筹部署业界最大的云化安全能力池,构建覆盖云网边端的安全态势感知能力体系,筑牢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底座。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341.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公司把握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契机,发挥云网服务能力优势,加快产业数字化业务发展,努力推动规模效益发展,收入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收入结构持续优化。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公司营业成本为人民币3073.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9%,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提升网络质量和能力,支撑5G、政企和新兴业务快速发展,同时,5G手机等移动终端商品销量大幅增长。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为521.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7%,主要原因是公司在5G发展机遇期投入必要的营销资源。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公司管理费用为323.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2%,主要原因是公司股票增值权等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公司财务费用为12.9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7.1%,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状况良好,A股发行有效保障重点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集约管理,付息债规模有效压降。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为69.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4%,主要原因是公司强化科技创新,加大高科技人才引进,加强云网融合、5G等核心技术研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1391.9亿元,净流入较上年增加3.0%,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增长带来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794.3亿元,净流出较上年下降8.1%,主要原因是出售翼支付的现金净流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100.4亿元,净流出较上年下降78.0%,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影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国内准则口径为人民币25,951,975,088元,国际准则口径为人民币25,948,191,708元。根据《公司章程》第190条的规定,在对2021年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以国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税后利润数较低者为准,故采用人民币25,948,191,708元进行利润分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按照当年归属于股东净利润25,948,191,708元的60%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总计人民币15,568,915,025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91,507,138,699股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70元股息(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股息宣派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和股息宣派方案综合考虑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持续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长期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相关现金分红政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已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金流,以及股东现金回报要求等实际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完美体育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

  普华永道中天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家,具有过往审计业务经验。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于2021年12月31日,罗兵咸永道合伙人数量超过160人,香港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自2019年10月1日起,罗兵咸永道根据香港的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20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罗兵咸永道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最近3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罗兵咸永道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宋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渊博,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6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宋爽女士、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渊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广得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宋爽女士、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渊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广得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比选确定。公司系A+H股上市公司,2021年度本项目的审计及相关服务的服务费用总额(含增值税)为人民币6,080万元整,(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30万元),2022年度的审计收费将参考拟定。

  (一)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1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因此计划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作为拟续聘外部审计师,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声誉良好,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拟续聘外部审计师,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声誉良好,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审计工作表现评价及2022年度外部审计师聘用的议案》,批准建议聘任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师,并同意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批准相关聘任及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对《关于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上限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均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刘桂清已按相关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审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有助于公司的业务运作及增长,关联交易均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且属于日常一般业务,交易对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中国铁塔是大型通信铁塔基础设施服务企业,主要从事通信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和高铁地铁公网覆盖、大型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和运营,成立于2014年7月1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0.08亿元。中国铁塔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勇,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中国铁塔产业园。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铁塔总资产人民币3,232.59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893.54亿元,营业收入人民币865.85亿元,2021年度净利润人民币73.28亿元。

  公司持有中国铁塔36,087,147,592股H股股份,占中国铁塔总股本的20.50%,为中国铁塔的主要股东之一。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执行董事兼执行副总裁刘桂清先生在中国铁塔担任非执行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相关规定,中国铁塔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国铁塔向公司主要提供(1)铁塔租赁及相关服务(2)增值服务。公司向中国铁塔提供:云业务、系统集成等服务。

  就设定租用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的定价,公司和中国铁塔考虑到多方面因素,包括折旧成本、维护费用、成本加成率以及共享折扣等。定价基准及收费准则由公司与中国铁塔按公平交易原则谈判后确定,同时将考虑通货膨胀、房地产市场及钢材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中国铁塔实际运营情况与预测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等影响,经双方约定或协商而对定价作出相应调整。

  就设定增值服务、云业务及系统集成等服务的定价,公司与中国铁塔就协议下的服务项目进行交易往来时,有关交易条款(例如服务费、付款进度和方式及其它杂费等)应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在没有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双方应参考服务相关的历史价格,或通过其他同类型服务提供商等渠道收集相关服务的行业市场价格,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至少应参考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类似可比交易。无法取得历史价格或同类市场交易价格时,可基于市场平均利润率或者财务成本加成率进行定价,以确保供应的服务价格公平合理。相关成本包括原材料、辅料、折旧、人工、能源、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需缴纳的税费等。

  公司与中国铁塔于 2016 年 7 月 8 日签订了商务定价协议,公司与中国铁塔对塔类产品、室分产品、传输产品及服务产品的起租及结算作出相关约定。公司与中国铁塔于 2018 年 2 月 1 日签订补充协议,对商务定价协议中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协议期限为5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交易,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有助于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公司总部61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2年3月7日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柯瑞文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批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确认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稳健妥善且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批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含公司治理报告及董事会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七)批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九)批准《关于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上限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桂清回避表决。

  (十)批准《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及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十一)批准《关于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审计工作表现评价及2022年度外部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2年3月6日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以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国际/国内口径)的议案》

  公司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国际/国内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金流,以及股东现金回报要求等实际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上限的议案》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有助于公司的业务运作及增长,关联交易均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且属于日常一般业务,交易对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发现存在损害独立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1号文)核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A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3元。本次A股发行的发行规模为10,396,135,267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额外发行178,635,111股,最终发行规模为10,574,770,378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4,709,449.28万元,发行费用约为人民币38,234.0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4,671,215.20万元。2021年9月22日,本次A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最终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4,790,370.98万元,发行费用约为人民币38,808.6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4,751,562.29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A股发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后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397 号”和“德师报(验)字(21)第 0039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9,490.2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3,302,079.75万元(含2021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和未置换的推介费用人民币40,007.71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与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分别与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14家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328,837,495.90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304,230,435.4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4,607,060.46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由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129号)。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由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任何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也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由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3,302,079.75万元存放于专项账户。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1698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日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国电信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电信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联席保荐机构对中国电信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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